1.圍護結構
建筑物及房間各面的圍擋物,如墻體、屋頂、門(mén)窗、樓板和地面等。按是否同室外空氣直接接觸以及建筑物中的位置,又可分為外圍護結構和內圍護結構。
2.建筑物體形系數(S)
建筑物與室外大氣接觸的外表面面積與其所包圍的體積的比值。
3.圍護結構傳熱系數(K)在穩態(tài)條件下,圍護結構兩側空氣溫度差為1K,單位時(shí)間內通過(guò)單位面積傳遞的熱量。單位:W/(m2·K)。
4.外墻平均傳熱系數(Km)
外墻包括主體部位和周邊熱橋(構造柱、圈梁以及樓板伸入外墻部分等)部位在內的傳熱系數平均值。按外墻各部位(不包括門(mén)窗)的傳熱系數對其面積的加權平均計算求得。單位:W/(m2·K)
5.圍護結構熱阻(R)
表征圍護結構本身或其中某層材料阻抗傳熱能力的物理量。單一材料圍護結構熱阻R=δ/λc。δ為材料層厚度(m),λc為材料的導熱系數計算值[W/(m·K)]。多層材料圍護結構熱阻R=Σ(δ/λc).單位:(m2·K)/W。
6.圍護結構表面換熱阻(Ri、 Re)
圍護結構兩側表面空氣邊界層阻抗傳熱能力的物理量。為表面換熱系數的倒數。在內表面,稱(chēng)為內表面換熱阻(Ri、);在外表面,稱(chēng)為外表面換熱阻(Re)。具體數值可按《民用建筑熱工設計規范》(GB50176)取用。在一般情況下,外圍護結構的內表面換熱阻可取Ri=0.11m2·K/W,外表面換熱阻可取Re=0.04m2·K/W (冬季狀況)或0.05m2·K/W(夏季狀況)。
7.圍護結構傳熱阻(R0)
圍護結構(包括兩側空氣邊界層)阻抗傳熱能力的物理量,為結構熱阻(R)與兩側表面換熱阻之和。單位:m2·K/W。
8.圍護結構熱惰性指標(D)
表征圍護結構反抗溫度波動(dòng)和熱流波動(dòng)能力的無(wú)量綱指標。單一材料圍護結構熱惰性指標D=R·S;多層材料圍護結構熱惰性指標D=Σ(R·S)。式中R、S分別為圍護結構材料層的熱阻和材料的蓄熱系數。
9.材料蓄熱系數(S)
當某一足夠厚度的單一材料層一側受到諧波熱作用時(shí),通過(guò)表面的熱流波幅與表面溫度波幅的比值,可表征材料熱穩定性的優(yōu)劣。單位:W/ (m2·K)。材料的蓄熱系數可通過(guò)計算確定,或從《民用建筑熱工設計規范》(GB50176)附錄四附表4.1中查取。
10.衰減倍數(υ0)
圍護結構內側空氣溫度穩定,外側受室外綜合溫度或室外空氣溫度諧波作用,室外綜合溫度或室外空氣溫度諧波波幅與圍護結構內表面溫度諧波波幅的比值。
11.延遲時(shí)間(ξ0)
圍護結構內側空氣溫度穩定,外側受室外綜合溫度或室外空氣溫度諧波作用,圍護結構內表面溫度諧波最高值(或最低值)出現時(shí)間與室外綜合溫度或室外空氣溫度諧波最高值(或最低值)出現時(shí)間的差值。
12.太陽(yáng)輻射吸收系數(ρ)
圍護結構外表面吸收的太陽(yáng)輻射照度與其投射到的太陽(yáng)輻射照度之比值。
13.窗墻面積比
窗戶(hù)洞口面積與房間立面單元面積的比值。
14.窗玻璃遮陽(yáng)系數
表征窗玻璃在無(wú)其他遮陽(yáng)措施情況下對太陽(yáng)輻射透射得熱的減弱程度。其數值為透過(guò)窗玻璃的太陽(yáng)輻射得熱與透過(guò)3mm厚普通透明窗玻璃的太陽(yáng)輻射得熱之比值。
15.外窗的綜合遮陽(yáng)系數(Sw)
考慮窗本身和窗口的建筑外遮陽(yáng)裝置綜合遮陽(yáng)效果的一個(gè)系數,其值為窗本身的遮陽(yáng)系數(Sc)與窗口的建筑外遮陽(yáng)系數(SD)的乘積。
16.水蒸氣滲透系數
1m厚的物體,兩側水蒸氣分壓力差為1Pa1h內通過(guò)1m2面積滲透的水蒸氣量。單位:g/(m·h·Pa)或ng/(m·h·Pa),與透濕系數同義。
17.水蒸氣濕流密度
在單位時(shí)間內,流經(jīng)單位面積的水蒸氣濕流量。單位:g/(m2·h)或kg/(m2·s)。
18.建筑物的節能綜合指標
《夏熱冬冷地區居住節能設計標準》(JG134-2001)提出的居住建筑節能設計的性能指標,包括建筑物的耗熱量、耗冷量指標和采暖、空調全年耗電量。當設計的居住建筑不符合該標準提出的節能設計規定性指標時(shí),可按該標準提出的節能綜合指標判定其是否節能50%的要求。
19.采暖度日數(HDD18)
在國家行業(yè)標準《夏熱冬冷地區居住建筑節能設計標準》(JGJ134-2001)中,建筑物節能綜合指標限值中的耗熱量指標(qh)和采暖年耗電量(Eh)是根據建筑物所在地的采暖度日數(HDD18)確定的。該采暖度日數(HDD18)是一年中當某天室外日平均溫度低于18°C時(shí),將低于18°C的度數乘以1天,所得出的乘積的累加值。其單位為°C·d。
20.空調度日數(CDD26)
在上述《節能設計標準》中,建筑物節能綜合指標限值中的耗冷量指標(qc)和空調年耗電量(Ec)是根據建筑物所在地的空調度日數(CDD26)確定的。其值為一年中當某天是室外日平均溫度高于26°C時(shí),將高于26°C的度數乘以1天,再將此乘積累加。其單位為°C·d。
21.建筑物耗熱量指標(qH)、耗冷量指標(qc)
建筑物按照冬季和夏季室內熱環(huán)境設計指標和設定的計算條件,計算得出的單位建筑面積在單位時(shí)間內消耗的需由采暖和空調設備提供的熱量和冷量。單位:W/m2。計算時(shí)所用的建筑面積為整棟建筑的建筑面積。